股骨近端骨纤维结构不良伴严重内翻畸形的矫形

第一作者:刘安庆

2012-09-04 点击量:842   我要说

刘安庆 尚宏喜 丁强 岑景文 高明宏

目的 探讨严重内翻畸形的股骨近端骨纤维结构不良(fibrous dysplasia,FD)的治疗方法。方法 2001年1月至2011年12月,收治26例股骨近端严重髋内翻伴肢体短缩畸形的FD患者。颈干角35°~100°,平均78°,股骨相对长度较对侧短缩2.0~9.5cm,平均4.2cm。26例均行股骨近端畸形顶点附近外翻截骨,股骨头、颈及截骨断端打压式植骨,嵌插复位DHS或DCS钢板固定。结果 术后23例获得随访,随访时间6个月至10.5年,平均4.8年。22例内固定可靠,1例DHS内固定物股骨头螺纹钉术后1年切割出股骨头2mm,疼痛,经取出内固定物后治愈。股骨力线均基本矫正,截骨面达骨性愈合,髋内翻畸形的颈干角矫正为95°~130°,平均119°,股骨相对长度矫正后较术前延长2.5~8.6cm,平均3.7cm,术前肢体短缩基本纠正。术后17例患者步态正常;2例扶单拐行走,5例不扶拐轻度跛行。术后19例疼痛消失,4例疼痛明显减轻。所有患者无感染、再骨折和畸形进展。结论 股骨近端FD严重髋内翻伴肢体短缩畸形行股骨近端畸形顶点附近外翻截骨,股骨头、颈及截骨断端打压式植骨,嵌插复位DHS或DCS钢板固定是一个简单有效的治疗方法。同时,股骨近端加长的DHS或DCS钢板对FD患者的骨质结构有明显的加强作用,特别是维持股骨近端及颈干角的解剖力线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以避免畸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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