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广:颈椎过伸性损伤

2010-03-08 文章来源:骨科在线 点击量:920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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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过伸性损伤

颈椎过伸性损伤又称之为“挥鞭性损伤”,随着高速公路的扩延及车速的提高,近年来此类损伤日渐增多,临床经验不足的临床医师易将其漏诊、误诊,应引起重视。伤情较重者大多残留后遗症,尤其是对手部功能的影响较大。其主要病理解剖改变位于脊髓中央管处,故又名“脊髓中央管症候群”。
【颈椎过伸性损伤的致伤机制】
其发生机制大多见于高速行驶之车辆急刹车或撞车时。此时,由于惯性力的作用,面、颌、额等部遭受来自正前方的撞击(多为挡风玻璃或前方座椅的靠背),而使头颈向后过度仰伸;瞬间,头颈又向前屈,因此,亦易引起屈曲性损伤。此外,来自前方的其他暴力,仰颈位自高处跌下,以及颈部被向上向后方向的暴力牵拉等均可产生同样后果。
在正常颈椎仰伸时,椎管内之脊髓及硬膜囊呈摺叠样被压缩变短;但如果前纵韧带断裂、椎间隙分离,则可使脊髓反被拉长。此时的硬膜囊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在此情况下,如该伤者颈椎椎管较狭窄,则易使脊髓嵌夹于突然前凸、内陷的黄韧带与前方的骨性管壁之中;尤其是于椎管前方有髓核后突或骨刺形成的前提下,此种对冲性压力,最后易集中到脊髓中央管处,以致引起该处周围的充血、水肿或出血。
【颈椎过伸性损伤的临床表现】
(一)颈部症状
除颈后部疼痛外,因前纵韧带的受累,亦多伴有颈前部的疼痛,颈部活动明显受限,尤以仰伸(切勿重复检查),于颈部周围有明显之压痛。
(二)脊髓受损症状
因病理改变位于中央管周围,愈靠近中央管处病变愈严重,因此锥体束深部最先受累。临床上表现为上肢瘫痪症状重于下肢,手部功能障碍重于肩肘部。感觉功能受累,临床上表现为温觉与痛觉消失,而位置觉及深感觉存在,此种现象称之为感觉分离。严重者可伴有大便失禁及小便潴留等。
(三)影像学检查
典型病例在X线片上主要显示:
1)椎前阴影增宽  损伤平面较高时,主要表现为咽后软组织阴影增宽(正常在4mm以内),而损伤平面在颈4~5椎节以下时,则喉室后阴影明显增宽(正常不超过13mm)。
2)椎间隙增宽  受损椎节椎间隙前缘之高度多显示较其他椎节为宽,且在受损椎节前上缘可有小骨片撕下(约占15%~20%)。
MRI检查对椎间盘突出及脊髓受累程度的判定意义较大,每个病例均应视为常规进行。
【颈椎过伸性损伤的治疗】
(一)急性期治疗
以非手术疗法为主,除一般治疗措施外,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1.颈部的制动与固定  应及早采用颅骨或Glisson氏带行持续牵引;牵引力线略向前屈,一般为5°~10°,切勿仰伸。牵引重量不宜过重,1.0~1.5kg即可。
2.保持呼吸道通畅  尤其是对损伤平面较高者,应酌情吸入氧气或气管切开。
3.脊髓脱水疗法  在临床上多以地塞米松及速尿为主。
4.预防并发症及肢体功能锻炼  应注意预防坠积性肺炎、尿路结石及褥疮等并发症,加强以手部为主的双上肢功能锻炼与康复。
(二)手术疗法
不宜在早期进行,除非有明确的骨性致压物者;一般选择伤后1周以后,此时创伤反应已减退,且病情大多稳定。
术式选择可分为前路及后路两种减压术式。椎管狭窄及黄韧带病变者应行颈椎后路减压、并扩大椎管矢径。而对椎管内有骨性致压物者,应视致压骨所在位置而决定前路或后路切除之。伴有椎体后缘骨刺形成者,则需选择前路术式;在切除致压骨,恢复椎节高度与椎管列线之同时,可选用颈椎前路锁定钢板或Cage内固定。
【颈椎过伸性损伤之预后】
一般病例的脊髓神经功能大部分可恢复,尤以轻症者更为满意,康复后可不留后遗症。但中央管周围损伤较为严重的病例则手部功能难以完全恢复。伴有其他损伤、椎管内有骨块残留、椎管矢状径小于10mm及延误治疗者,预后大多欠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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