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S和解剖型锁定钢板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比较
第一作者:卢志军
2011-08-01 点击量:1728 我要说
卢志军 胡 军 赵伟林 吴 杰 李学东
摘要:目的 分析比较DHS和解剖型锁定钢板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 探讨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6年1月~2008年12月接受DHS内固定或解剖型锁定钢板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65例, 两组患者均获1年以上的随访。其中DHS内固定39例(DHS组),解剖型锁定钢板内固定26例(解剖钢板组);病例选择时排除病理性骨折及严重多发伤。比较两种治疗方法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术后卧床时间、内固定物并发症、术后随访关节功能状况等方面的指标。结果 解剖钢板组与DHS组相比较,显示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在术后卧床时间上存在统计学意义(P <0.05),内固定物并发症、 髋关节功能恢复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 > 0.05)。结论 解剖型锁定钢板和DHS内固定术均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