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恶性肿瘤保肢治疗的临床分析

2016-05-23   文章来源:天津解放军254医院骨科 王平 张红 宋金刚    点击量:599 我要说

  目的:探讨外科手术联合新辅助化疗、放疗等综合方法治疗四肢恶性肿瘤的疗效。

  方法:42例四肢恶性肿瘤患者接受新辅助化疗、肿瘤根治切除(或扩大切除)联合术后化疗或/及放疗;治疗后随访15-60月。

  结果:42例四肢恶性肿瘤保肢术患者,38获随访,4例失访,死亡9例,其中1例术后3月死亡。肢体功能评价:参考Enneking提出的骨与软组织肿瘤外科治疗后功能评定标准,37例获随访患者评分为6-30分(1例术后3月死亡,未行肢体功能评价)。优:28例(73.7%,24-30分);良:5例(13.2%,18-23);可:3例(7.9%,12-17分);差:2例(5.3%,11分以下)。保肢术后肢体功能优良率达86.9%。

  结论:肢体保留手术必须遵循肿瘤根治切除的原则。肿瘤的广泛切除是保肢手术成功的重要保证。采用新辅助化疗、肿瘤根治切除(扩大切除)保肢术联合术后化疗或/及放疗等综合治疗方法对肢体恶性肿瘤患者行保肢治疗是可行的,肢体功能恢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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