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灭活瘤段骨在修复肢体肿瘤性骨缺损中的应用

2015-07-28   文章来源:济南军区总医院骨病科 于秀淳 许宋锋 徐明 宋若先 郑凯 王冰 孙玉玺    点击量:788 我要说

  目的:探讨酒精灭活瘤段骨在修复肢体肿瘤性骨缺损中的应用价值。

  方法:自1999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们在汲取传统酒精灭活瘤段骨修复肿瘤性骨缺损经验的基础上,将该方法给予改良,在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的前提下分别开展了保留骨骺的酒精灭活再植术、保留关节的酒精灭活再植术和自体瘤段灭活骨复合肿瘤关节置换术。本组共42例,男24例,女18例。年龄平均26.5岁(5-76岁)。病变部位股骨远端26例,股骨近段6例,股骨干3例,胫骨近段5例。肱骨骨干2例,病理诊断:骨肉瘤20例,骨巨细胞瘤9例,软骨肉瘤5例,原始神经外胚瘤4例,滑膜肉瘤2例,非何杰金淋巴瘤及横纹肌肉瘤各1例。骨肉瘤、滑膜肉瘤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于术前行2疗程化疗后再行手术。手术方式与例数:保留骨骺的酒精灭活再植术8例,保留关节的酒精灭活再植术15例和自体瘤段灭活骨复合肿瘤关节置换术19例。

  结果:所有患者均获得定期随访,随访时间为1年-15年。随访期肿瘤复发5例,2例截肢,1例行局部肿瘤扩大切除术,1例行原位微波消融骨水泥填充术,1例放弃治疗;肺转移并死亡6例,1例因化疗所致低血小板而出血死亡,非肿瘤原因死亡1例;灭活骨骨折5例,1例放弃治疗,4例再次行植骨内固定术,再次术后半年骨愈合良好;感染3例,经换药后截肢。1例保留骨骺的灭活再植术后肢体严重短缩于再次术后9年行肢体延长术,现已术后2年,肢体恢复等长;1例术后2年假体断裂行翻修术现随访12年无异常;1例术后低毒性感染,3年后假体松动行翻修术,术后随访4年无异常。

  结论:酒精灭活瘤段骨是一种可行的修复肢体肿瘤性骨缺损的材料,在严格掌握瘤段骨灭活处理程序的前提下,依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开展不同的手术方式将有利于改善患者的手术疗效。酒精灭活瘤段骨具有操作方便,灭活骨与再植处骨骼匹配好,无排异反应,骨质愈合快,价格低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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