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P与非手术治疗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的成本-效果评价

第一作者:庾伟中

2015-07-21 点击量:709   我要说

庾伟中   潘锰   庾广文


  目的:系统分析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VCF)患者非手术治疗和椎体后凸成形术(PKP)治疗的成本-效果评价,为临床医师选择更适当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方法:选择2010年5月~2011年2月在广州市正骨医院脊柱科住院治疗的老年OVCF患者134例,根据知情同意自愿入组的原则,分为手术组67例,非手术(保守)组67例,进行成本-效果评价,即利用两组受治者住院期间、门诊随访期间及整个治疗期间临床效果指标的改善度(E)及与之相对应的所消耗的总的医疗成本(C),分别计算出单位疗效成本,即成本效果比值(C/E),然后进行组间比较;并行出院后1年时治疗费用的成本-效果评价,即在门诊发生费用,根据财务核算,得出门诊治疗的平均费用,为ΔC;根据患者住院期间ADL评价或出院后随访VAS评分,通过两个时间点的评分相差,得出临床效果指标的改善度情况,即ΔE,计算ΔC/ΔE。利用调查获得的治疗成本和去单位化计算得出的总临床疗效计算出不同治疗方案的单位疗效成本。并根据临床效果达到“完全正常”(ADL总分≤16分或VAS评分≤2分)或“功能改善”(ADL总分为17~21分或VAS评分为3~8分)的人数比例分别统计成本-效果情况。


  结果:以“完全正常”作为效果评价标准时,手术组成本-效果评价(C/E)为902.93,保守组为4072.56,两组间存在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手术组优于保守组;以“功能改善”作为效果评价标准时,手术组(C/E)为372.70,保守组为194.86,两组间存在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保守组成本-效果评价优于手术组。出院后治疗费用的成本-效果评价结果表明,手术组为2.88,保守组为5.63,手术组优于保守组,两组间存在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


  结论:成本-效果分析的结果表明,如以“完全正常”为目的,PKP治疗优于非手术治疗;如仅以“功能改善”为目的,非手术治疗优于PKP治疗;在出院后治疗费用上,PKP治疗少于非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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